电商世界   RSS订阅 | 加入收藏
您所在的位置:电商世界 > 热点 >

民政部、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

时间:2026-01-04 11:25:31 来源:中国网 阅读量:6723

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,民政部、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《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》,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,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。

指引明确,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养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的,用于存放、管理向老年人预收的押金、会员费,以及按照规定留存的风险保证金的专用账户。养老机构撤销专用存款账户的,应当预先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告存管资金处置等方案,自报告之日起,不得再向老年人收取押金、会员费。

指引要求,养老机构原则上通过存管银行收取押金、会员费。通过其他支付机构或者现金收取的,应当于收取当日划转或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。存管资金用于支付突发情况下老年人就医费用的,存管银行可以容缺办理,养老机构应当于老年人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佐证材料。应当退费的,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向存管银行提交退费申请,存管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,应当于退费申请提交当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。

指引规定,养老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出现大额交易、可疑交易、高风险交易、非指定用途交易等资金异常流动情形的,除办理退费外,存管银行不得为其办理支出,同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作出风险提示。

声明:本网转发此文章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,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消费建议。文章事实如有疑问,请与有关方核实,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,仅供读者参考。

电商世界 关于网站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

Copyright @2010- www.dssjf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商世界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皖ICP备2023007381号

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互联网网友交流,只供网交流所用、所有权归原权利人,如有关侵犯了你的权益,请联系告之,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删除!邮箱:bgm1231@sina.com